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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博可能沒想到,IPAD被偷後還能順利找回來,只不過找回來的過程非常戲劇性:小偷用偷來隨身碟的IPAD拍照,照片隨後同步到阿博的手機上。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從南充儀隴警方獲悉,26歲的苟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拘,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  阿博是儀隴縣金城鎮一家手機店的店主。8月5日中午,阿博在店里睡午覺。這一幕剛好被路過的苟某看見,他悄聲走進門店。“我以為他是個美女,本打算聊會固態硬碟兒天,要個電話號碼就走的。”苟某走近後發現,睡覺的其實是一個清秀的年輕小伙。見四下無人,苟某拎起店鋪內的一個包包離開,裡面有現金、電腦、身份證、銀行卡等物品。之後,苟某將包包丟在垃圾桶內,只帶走一摞現金和一部IPAD平板電腦。醒來後的阿博發現提包被盜,隨後向警方報案。據阿博稱,失物中有3500元現金,一部價值3000元的平板電腦。
  8月7日,阿博的手機上收到幾張來自IPAD平板電腦威剛記憶體的照片,有在景區游玩的美女,還有一個戴墨鏡的青年男子。
  阿博說,他先前將手機與被盜的平板電腦設置了“雲共享”功能,連通網絡後可以相互傳送文件,併在平板隨身碟電腦上設置了QQ自動登錄功能。阿博趕緊再次報案,並將截獲的圖片通過微博發佈出來。當天下午,阿博發現自己的QQ又出現異地登錄,便借用朋友的QQ與“自己”聊天,聲明自己就是失主,讓苟某趕緊退還財物,苟某隨後打來電話表示將儘快來退還。
  8月8日,苟某從巴中趕到儀隴,稱如果IP外接式硬碟AD是阿博的,可以歸還,但否認偷盜行為。據苟某向金城鎮派出所辦案民警解釋稱,“有一個陌生女人找我借800元,我不同意,最後她說可以500元賣給我一個IPAD,我就買了。”
  不過,警方通過調取監控發現,5日下午,苟某獨自一人出入過阿博的手機店,並確認苟某偷走了阿博的手提包,苟某隨後交代了盜竊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。
  據警方透露,1988年出生的苟某此前有犯罪前科,目前在巴中城區經營正當生意,當天的盜竊行為屬於臨時起意。目前,苟某因涉嫌犯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,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 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王超  (原標題:偷IPAD拍照照片直傳失主手機“笨賊”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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