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海網海口4月21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陳鬆鬆 靳鐵志)兩名男子將作案目標選定為夜晚在銀行ATM機取款的單身女子,一人上前控制被害人,一人趁機搶走財物,不料卻被聞訊趕來的群眾抓獲扭送至公安機關。4月21日,記者獲悉,海口瓊山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
  吳某,男,現年20歲,海南省臨高縣人。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3年10月29日22時許,被告人吳某伙同張某(另案處理)到海口市瓊山區鳳翔東路伺機作案。當在某小區門前某銀行門口看見被害人何某從取款機亭走出來時,吳某從背後勒住何某的脖子,張某上前搶走何某裝有人民幣1018元的手提包。何某被搶後大聲呼救,周圍群眾聞訊追趕到濱江路段將吳某、張某抓獲,當場從張某身上繳獲何某被搶的手提包。破案後,被搶的手提包及現金人民幣1018元已退還被害人何某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伙同他人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人民幣1018元,其行為構成搶劫罪,應依法懲處。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海口:兩男子夜蹲銀行ATM機搶錢 群眾追趕將其擒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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