僅因按電梯樓層發生爭吵,張強(化名)缺乏理智擊打王帆(化名)一個巴掌,引發王帆死亡的血案。近日,市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傷害案。
  2011年9月15日18時許,張強和王帆等人在市內某小區運送黃沙、水泥。在該小區一高層住宅電梯內,二人因按電梯樓層一事發生爭吵並相互辱罵,張強打了王帆左臉部一巴掌,王帆頭部磕碰到電梯上,後出現頭痛、嘔吐等癥狀。王帆被張強等人送往市朝陽醫院救治,張強繳納800元醫療費後於次日逃離。
  同年10月4日4時許,王帆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法醫鑒定,王帆符合在患有高血壓病的基礎上,因外傷誘發而致腦內出血,呼吸循環衰竭死亡。今年4月16日,張強被公安機關抓獲,後張強家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4萬元賠償款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張強因瑣事與王帆發生爭執,並擊打王帆面部,致王帆顱腦損傷,經搶救無效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鑒於張強當庭自願認罪,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,且考慮到王帆在患有高血壓的基礎上,因張強掌擊後頭部撞上電梯致外傷,誘發腦內出血、呼吸循環衰竭死亡等情節,可以從輕處罰。最終,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強有期徒刑十年。
  針對此案的不幸,辦案法官說:“本案兩當事人僅因按電梯樓層發生爭吵,並由一個巴掌引發了慘劇,一個鮮活生命的逝去,一個自由人生的禁錮,不由得引發我們的深思。面對爭執時我們應如何對待,是怒髮衝冠還是冷靜分析?答案無疑是後者。面對爭執多想想、多忍忍、多讓讓,問題也就解決了,不必等到事情不可輓回時才追悔莫及。”(淮北晨刊 記者雷蕾 通訊員任曉東 趙威)標簽:故意傷害 命案 辱罵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淮北:一個巴掌引發命案悲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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