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提示
  冬季出行 這些方面需多防範
  目前已進入冬季,為防止劫財等案件的發生,11月8日,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提醒廣大市民,在出行時,需謹慎小心,多加防範,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語,遇到相關特殊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求助。
  城關公安分局有關人士提醒市民,中午和傍晚不要讓孩子單獨在大街、家門口附近玩耍;青年婦女不要輕信所謂網友、校友或是不熟知的朋友,不要輕信會有高薪水、工作條件好的承諾,以免誤入“陷阱”;上下班途中或外出購物時,要將包放在身體前側,儘量避免後背、側背,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;現金、手機等貴重財物儘量放在衣服內側有拉鎖、鈕扣的口袋中。放在包內時,也要儘量放在包裡面的小口袋中。手機最好掛在腰間或放在包中,儘量避免放在外衣口袋中;勿在公共場合或其他惹眼的地方翻弄現金,儘量少帶現金,多使用帶有密碼的信用卡消費;勿因攜帶的錢較多,或曾經失竊過,便過度緊張,不時地用手摸放置錢款的部位,因而間接地向扒竊分子提示了錢款的位置,從而成為被扒竊的對象;扒竊人員下手的物品多為現金、手機、金首飾及其他小巧輕便的物品,因此他們往往使用障眼法,如用報紙或挎包擋住作案的手,或二人圍住受害人,由另一人下手扒竊;銀行儲戶在存取大額現金時,儘量要有人陪同,避免被犯罪分子跟蹤,在提款機前要註意身邊有無可疑人員,以防密碼泄露,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。
  本報記者董子彪  (原標題:警方提示:冬季出行 這些方面需多防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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